法律法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30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公开征求公众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没有收到单位及个人的反馈意见(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件)。特此说明。
  

  中山市林业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