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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连续三年获评“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
2018年05月30日 00:00 | 来源:南方日报 | 分类:深度聚焦

  在日前由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论坛组委会主办的“美丽中国——生态城市与美丽乡村经验交流会”上,中山市获得“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这也是中山市连续三年获此殊荣。近年来,在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方面,中山市进行了多项探索,成为全省首个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城市。三年来,中山市生态补偿资金连续增长,到2017年达到1.7亿元。从今年开始,中山市进一步优化完善现行生态补偿政策,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纳入生态补偿范畴。

  创新性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自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后,中山市成为全省首个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城市,也是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全省首个制定生态补偿政策的地级市。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山市2015年生态补偿资金为1.04亿元,到2016年达到1.4亿元,2017年这个数字达到1.7亿元,连续三年增长。

  2018年1月30日,根据近几年生态补偿实施效果的评估结果,中山市新增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优化完善现行生态补偿政策。《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出,从2018年起,中山市生态补偿对象增加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其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500、250元/年·亩。

  在中山,生态环境保护被作为衡量镇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目前,镇区实绩考核定量指标中,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权重占比超过22%。

  此外,中山市所探索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经验在全省审计系统进行宣传和经验推广。以五桂山办事处为试点,中山市率先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改革,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用途管制制度。

  去年空气质量达标率近八成

  创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模式也是中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亮点。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列。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中山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8.1%,其中4月份、6月份和8月份空气质量排名三次居全国前十。

  在推进高污染锅炉淘汰整治过程中,中山今年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展至全市域,禁止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从2012年至今,全市共完成1042台高污染锅炉清理整治,审核通过468家企业共659台锅炉污染减排专项奖励,合计奖励资金高达5800多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480台高污染小锅炉淘汰或整治任务。

  在落实黄标车淘汰方面,中山市在全市(高速公路除外)范围内对黄标车进行限行,成为全省首个实行全天候、全区域限行黄标车的地级市。通过建成运行黄标车限行非现场执法系统、启用542套电子警察,中山市对黄标车及超标排放汽车进行现场执法。据统计,近年来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超过10万辆,审核发放的奖励金额近4亿元。

  在全面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面,除出台《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常规性的行动方案外,中山市还在大涌镇建成集中治污的“共性工厂”,这也是全省首个家具行业“共性工厂”。

  在推进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中山全市的港口码头装卸起重机械均实现电能驱动,港口内运输车辆基本实现电能或天然气驱动。当前,中山市5家集装箱码头的岸电项目已建设成,港口能耗全面下降。

  自2015年2月10日起,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台联合发布城区次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全年空气质量预报准确率超过八成。近年来,中山市投入近4000万元新建扩建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1个、“标准站”4个、“路边站”1个,完成中山市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建立排放源清单。

  首部地方性法规“为水立法”

  在推进水环境治理方面,中山也作出了不少探索。其中,中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将水环境保护工作上升到法律层面,结束以往“九龙治水”的格局。该法规主要对全市水环境保护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束“各自为政”格局。按照“立责不立权”方向,《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在工作机制上也有不少创新,对原有的治水难题进行有效突围。如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多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一至五款明确规定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探索解决长期以来在水环境保护方面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弊端。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后,中山市逐步构建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当前,相关部门通过全面调查,摸清河涌基本情况,建立全市河涌名录。为进一步推动黑臭水体整治,中山完成1107条(段)河涌及11条黑臭水体监测工作,并研究开发河涌水质监测数据平台,制定镇区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

  建成247个生态示范村

  中山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也取得不俗成绩。当前,该市创建247个生态示范村,占全市比例90.5%。建成国家生态镇18个,广东省生态示范镇15个,市级生态示范村(社区)247个,并推动18个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据统计,全市共有61所省级绿色学校、251所市级绿色学校、116个市级绿色社区;建成12个“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38个“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秀美村庄创建实现全覆盖。

  如今,包括广东翠亨国家湿地公园、广东中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广东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内的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正在加快推进,并建成大尖山森林公园等25个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森林覆盖率达23.06%。

  在推进绿色出行方面,中山在公共交通方面进行了完善和改进。截至目前,中山全市共配套16882个锁车桩柱、13080辆公共自行车,实现中心城区内自行车租赁点300—500米全覆盖,日均使用公共自行车约1.5 万人次,公众绿色出行率达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