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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林业局2018年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中山市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是中山市林业局组建的一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主要职责是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及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队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为男性,年龄为20至35周岁(即1983年4月8日后至1998年4月8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户籍不限;退伍军人、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者、有B2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5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2)填写好报名表发至 邮箱:472244252@qq.com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林业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2楼2215室);

  4、联系人:郑新武  联系电话:88221906  投诉电话:88221919。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户口本、驾驶证(有证者)、学历(学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网上报名的需将上述证件扫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测试和面试

  (一)、测试采用体能测试方式,面试采用面谈方式。

  (二)、测试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面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我局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市林业局根据测试和面试结果,拟定体检名单,安排体检事宜,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我局将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原未入选体检名单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择优选取人员进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进行一个月的集中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一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由中山市林业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通过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聘用的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全年集中食宿。

  (四)、应聘到岗后,必须按合同约定遵守有关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视情节按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七、薪酬待遇

  (一)、人均年薪6.8万元。

  (二)、由单位提供统一服装。

                                                                   中山市林业局 

                                              2018年4月8日 

附件:中山市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